获嘉县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
决 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国务院审改办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测绘地信局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7〕1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7〕24号)等改革政策文件精神,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县政府决定再清理规范24项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实处。
附件:县政府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获嘉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