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政管理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全面加强市容管理工作,加大执法与巡查力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采取定点值班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二、规范早夜市摊点的经营秩序。抽调专人对早夜市摊点进行专项整治,监督经营户按时出摊、收摊,做到摊走地净,并对未经批准占道经营的零星摊点实施取缔,维护早夜市摊点的经营秩序。三、实施“洁净工程”。安排专人及时清除沿街墙面、灯杆上的乱贴乱画小广告,清除之后再按照原色跳粉刷,还原本色。四、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广告设置审批从设置地点、规格、工艺水平、发布内容等各个方面把关,严格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