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我国机构编制部门设置情况
1949年12月,政务院成立编制审查委员会。
1950年3月,政务院成立全国编制委员会。
1952年,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转入人事部。
1954年12月,国务院成立编制审查委员会。
1955年2月,改为编制工资委员会。
1956年9月,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编制委员会。
1963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成立国家编制委员会。
1970年,国家编制委员会被撤销,工作交国务院办公室管理。
1978年10月,重新恢复国家编制委员会。
1982年,国家编委并入劳动人事部,在劳动人事部内设。
1988年,成立国家编制委员会。
1991年,原中央直属机关编制委员会及其设在中央办公厅的办事机构,与国家编制委员会合并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获嘉县机构编制大事记
1987年10月,启用“获嘉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编办正式成立。
1988年9月,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编制与工资基金统一管理,启用《机构编制管理册》和《工资基金管理册》。
1991年12月,启用“获嘉县编制委员会行政编制专用章”和“获嘉县编制委员会事业编制专用章”。
1996年3月,启用“人员调动报告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一律向编办填报由编办统一印制的“人员调动报告单”。
1996年,获嘉县县乡机构改革中,获嘉县编制委员会更名为获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获嘉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获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997年6月,明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与人事劳动局合署办公。
1997年12月,启用获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新的印章。
2002年7月,再次明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明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列入县委机构序列,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
2008年10月,在乡镇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发放编制证。
2009年2月,启用“获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审核专用章”进一步规范进人、入编程序。
2010年2月,编办独立办公,列县委工作部门。
2010年11月,县编委发布《获嘉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核程序》,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法制化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