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乡市紧紧围绕“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结合控编减编、动态调整等工作实际,提前谋划、严格审核、科学批复县(市、区)编制使用工作,2016年度共核准县(市、区)使用全供事业编制1821名,其中教职工编制1282名。
一是提前谋划,打好基础。充分利用实名制数据库统计分析功能,对各县(市、区)空编数和待退休人员数进行测算,分层级、分系统、分性质对县(市、区)机构编制现状进行全面摸底,绘制新乡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员细化统计表,为做好2016年县(市、区)批复年度用编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二是科学测算,定好原则。根据县(市、区)机构编制空编情况,结合2013-2015年财政供养人员增减情况,综合测算近年人员进出情况,研究提出总量控制、重点倾斜、优化结构的审核原则,在确保县(市、区)编制使用符合“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又能满足工作需求。
三是深入研究,做好批复。在充分考虑各县(市、区)编制空缺、人才结构、岗位设置等方面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县(市、区)用编需求,深入研究制定用编计划,积极补充“新鲜血液”,调整改善县(市、区)人员结构,逐步形成年龄层次合理、学历水平较高的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