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获嘉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
获嘉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县域经济社会环境持续良好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决定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总体要求,对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全面进行清理,通过清理,减少审批项目,转变管理方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
二、清理范围
县政府工作部门、垂直部门及相关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具体参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新政〔2012〕27号)公布的保留项目为依据,另加之后又新发生变化的审批项目。
三、清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审批的文件;(三)具有相应等级的规范性文件或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
四、清理原则及标准
(一)清理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规定的审批项目,必须取消。对需要保留的项目,按照服务企业、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要求,依法进行规范。
2.简政放权原则。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审批项目,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利于改善民生的审批项目,要尽量取消、合并。
3.全面清理原则。县政府工作部门、垂直部门及相关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上述项目的子项,要全面进行清理,并实行目录化管理,为依法行政、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好基础。
4.属地管理原则。省市驻获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并纳入此次清理范围。
(二)清理标准
1.凡是国务院、省、市决定取消,或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
2.凡是国务院、省、市明确下放县(市、区)有关部门的,有关部门提出承接意见;
3.凡是与国务院、省、市取消的审批项目不相对应的,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加大改革力度,能取消的尽量取消;
4.凡是本地不涉及或多年未发生的行政审批项目,暂停实施。
五、方法步骤
清理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到11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清理(10月底完成)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对照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逐一进行自查,提出清理意见,并将行政审批清理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格式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行政审批项目汇总表》(附件2)、《行政审批项目承接意见表》(附件3)、《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表》(附表4)一式3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报送县编办(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审核(11月15日前完成)
1.初审。县编办(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清理小组,按时间节点跟进市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对部门上报的自查意见进行梳理,按照法律法规,研究各单位上报的清理意见,逐项提出初审建议。对单位上报情况不真实的,要逐项提出意见并要求上报单位补充、修改。
2.协商。根据行政审批项目审核和处理情况,对意见不一致的审批项目进行沟通和协商。协商一致后,对初审意见作相应调整。
3.论证。对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论证,重点研究单位保留、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同时再次征求清理单位意见和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审核和处理意见。
4.审定。完成对单位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后,由县编办(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相关审核报告,呈报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布结果(11月底前完成)
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编办(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各单位保留、取消、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拟订相关规定,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批准后以县政府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把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主要措施,作为改进作风、办好实事,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明确具体人员的任务分工,务必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协作,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各单位要组织熟悉政策法规、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工作班子,认真细致开展清理工作。对每一行政审批项目,都要从项目名称、子项目、设定依据等方面进行认真核对,防止遗漏,确保列出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真实完整准确,为今后实行目录化管理打好基础。针对制约市场和社会活力、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下狠心、动真格,取消、合并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应当取消、合并但一时还做不到的项目,要研究制定时间表,明确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三)严肃纪律,确保成效。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搞好项目清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失控和管理脱节。凡未按规定填报的行政审批事项项目,视为自行废止。同时,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对未列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也未公开但仍在办理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对违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书面报告格式
2.行政审批项目汇总表
3.行政审批项目承接意见表
4.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表
附件1
获嘉县××局关于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意见
(模 板)
根据《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获嘉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获政办〔2013〕83号)精神,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现提出如下清理意见:
(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1.行政许可项目:××项。
(1)……;
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项。
(1)……;
(二)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
1.行政许可项目:
承接××××××。主要理由和依据是:
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承接××××××。主要理由和依据是:
(如没有承接项目可写“无承接项目”)
(三)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1.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主要理由和依据是:
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主要理由和依据是:
(没有取消项目的可写“无取消项目”)
(四)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
1.行政许可项目:
暂停××××××。主要理由和依据是:
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暂停××××××。主要理由和依据是:
(如没有暂停项目可写“无暂停项目”)
(五)其他事项
如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请在此予以说明。